2012年医考报名材料整理装订说明
一、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按以下目录提供: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上用A4纸打印);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第2页:考生本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用一页A4纸复印);
第2页背面: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3);
第3页: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首页复印件(用A4纸复印);
第3页背面:《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4);
第4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A4纸复印);
第4页背面: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用A4纸复印);
第5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乡镇助理医师和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知情同意书、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学历验证证明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二、材料提供要求:
1、每位考生的报名材料均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规格);
2、每份报考材料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盖骑缝章;
3、考生签名确认后的报名申请表如有涂改,必须重新打印报名申请表,并同时在电子信息上作出修改。
4、材料要按报考类别分类叠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