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7号公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上正式报名已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9:00开始,3月15日晚上24:00截止。网上报名已经结束,根据公告精神,报名程序进入现场确认阶段,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整理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统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登记表、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档案,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3+2专科升本科的需提供专科、本科两个毕业证。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统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成人教育专科毕业生登记表、自考专科毕业证的档案。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证明》(附件2);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统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专毕业生登记表、外省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及学校证明、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普通中专毕业考生,户籍和所在院校不住同一省(市)的,需提供经户籍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市)招生的证明和毕业生档案原件。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证明》(附件2);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统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及自考专科的毕业生登记表、职专毕业生登记表、外省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及学校证明加花名册复印件加公章。普通中专毕业考生,户籍和所在院校不住同一省(市)的,需提供经户籍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市)招生的证明和毕业生档案原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
(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附件:1、试用期合格证明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