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第17号)公告的精神及及广东考区、广州考点有关报考工作的安排,特制订本报名点有关报考工作指引:
一、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2年3月19日~4月6日(节假日除外)。
(二)为合理分流考生,安排现场报名工作,我区报名点将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段,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19日—3月27日(节假日休息)受理区属医疗机构及驻区政府办医疗机构。
2、3月28日—4月6日(节假日休息)受理社会医疗机构及工矿企事业医疗机构。(要求各医疗机构凭单位介绍信、医疗机构副本原件集中统一报送资料现场确认,不受理个人报送,所有资料必须带原件)。
二、现场报名工作安排
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考生报考材料集中报送到白云区医学会(广州大道北白云区人民医院向南100米水荫四横路111号沙河街幼儿园旁原白云卫校内,电话37234625、37285919)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不受理个人报送。
军队、武警医疗机构考生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材料直接到广州考点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报考资格条件
1.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有可能出现变化,但目前尚未接到相关的正式文件通知。在新政策出台之前,仍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执行。
2. 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规定,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工作实践,方可在毕业当年参加 资格考试。即为非今年毕业的在校研究生不符合上述报考规定,不允许报考本年度考试。
3.考点将继续加大查处违规挂靠考试行为的力度。如经核实,对于违规挂靠考试的考生,考点将按照有关规定,可给予考生取消当年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再次报考的处罚;同时对违反规定的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如有最新的报考资格规定出台,考点另将及时公告。
四、现场报名时所需携带的材料
(一)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审核公章。报名点须审核考生复印件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考生。
(二)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提交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 级别)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凡弄虚作假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挂靠医疗机构报名的,经调查属实将取消报考人报名资格,并两年内不得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全市通报批评挂靠医疗机构。
(三)考生报考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按顺序在侧面装订成册,请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注明“第×页,共×页”。网上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要求一致并且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四)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2012年医考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五、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 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9号)》要求,广东考区将对考试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在新标准正式文件下发之前,仍暂按原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即 考试费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190元/人;如新收费标准出台后,考点将按照新标准以及“多还少补”的原则执行考试费用的退费或补收。
2、请各单位(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报考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设补报名手续。
3.在报考过程中,如接到上级的新规定或变化事项通知,考点将及时通告各报名点、有关单位或考生,希密切关注。
4、有关《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请登陆广州卫生信息网(考试评估栏)下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