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院报考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的精神及广广州考区有关报告工作的安排,就在我院报考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对象:我院临床科室任职职工和第三临床学院研究生三年级学生(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暂不接受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按上级要求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现场确认材料,我院考生提交现场确认材料请提交到医务科(联系人:吴洋),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17:00。逾期自负。
三、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规格要求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审核公章。报名点须审核考生复印件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考生。
2.考生报考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按顺序在侧面装订成册,请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注明“第×页,共×页”。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网上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要求一致并且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装订及分类要求:
2011年医考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中打印)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对应信息一致,毕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公章内容一致。
2、下列情形的考生,请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2.1、中专升专科、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中专、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2、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2.3、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第3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此表格可在医院网站或广州卫生局网站http://www.gzmed.gov.cn考试评审专题栏目下载)
下载)
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4页: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此件由医务科统一提供)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 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以下第5-7页(报考 的不用交):
第5页:《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填写该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第8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特别说明:
1、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医学专业,考生将取得的是“科学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此表格可在医院网站或广州卫生局网站http://www.gzmed.gov.cn考试评审专题栏目下载)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自行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所在地报考。
5、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交齐,如有疑问请上广州市卫生局网站点击考试评审专题查询或致电医务科吴洋咨询。
四、关于考试费用。
考试报名费为280元每人,请在向医务科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时,一并上交。
五、特别说明。
对于我院现场确认不甚明确的考生,可直接登录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栏目下载市局通知,最终以市局通知要求为准。
广医三院 医务科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