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 考试报名不合格和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人员退费的通知
江南新区社事局,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各中心卫生院、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
2012年 考试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 报名资格复审未通过、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退费,现将有关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时间:2012年10月24日-26日。
二、退费对象:经重庆考区复审报名资格不合格人员和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人员(含实践技能考试缺考人员)。
三、退费手续:缴费收据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缺一不可),代他人办理退费者,务必携带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四、退费地点:万州区卫生局4楼会议室(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56号)。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人员,并请考生相互转告,过时不再办理退费。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