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方式与分级分类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
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8号),2013年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部署,2013年将在全国继续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时间等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
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医师资格的,无论报考临床、中医、口腔还是公共卫生类别,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增考军事医学考试内容题量为40道,总分为10分;
增考题量为80道,总分为20分。考试大纲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制定并另行公布。复习指导用书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指定。
截至目前,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38种类别,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