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宁波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甬卫发〔2013〕1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转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医考医〔2013〕2号)精神,我市的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审定,合计1362人,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其中: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34人;
口腔 :104人;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40人;
公共卫生 :76人;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人;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 :103人;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3人;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人;
中西医结合 :31人;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0人。
上述人员取得医师资格的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依法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由辖区卫生局核发《医师执业证书》。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不得转正定级和执业注册。
宁波市卫生局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