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宿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打印由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一致);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网上下载,自行填写,由所在实践医疗机构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报考乡镇助理 的考生需提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试用期合格证明和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服务协议;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者报考 ,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中专毕业者报考 ,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期间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6、大专需提供江苏省招生计划(正规录取,考生原学校档案室均应有);
7、如为转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证明;
8、专科以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时间为3月18日以后;我省部分未备案的考生可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其他未备案考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二、现场审核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
单位 |
3月28日上午 |
泗阳县 |
3月28日下午 |
泗洪县 |
3月29日上午 |
沭阳县 |
3月29日下午 |
宿城区、宿豫区 |
3月18日----3月27日 |
市直(包含湖滨新城、洋河新城、经济开发区) |
报送地点:市卫生局医政处(306房间)。
三、审核要求
请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核材料,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结点报送符合要求的材料。
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