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将现场确认时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布如下,请广大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各现场报名点时间分配表
县(市)区 |
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东港区 |
东港区卫生学校 |
2276209 |
3月28日 3月29日 4月 1 日 |
岚山区 |
岚山区卫生局 |
2618576 |
3月28日 3月29日 |
莒县 |
莒县卫生局 |
6206017 |
3月28日 3月29日 4月 1 日 |
五莲县 |
五莲县卫生局 |
5235506 |
3月28日 3月29日 |
市直、开发区、海洋城、山海天 |
日照市卫生学校 |
8702202 |
4月1日 4月2日 4月3日 |
(一)持省外毕业证的考生,统一到日照市卫生学校现场确认。
(二)现场补报
因错过网报时间和网报过程中少数考生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被他人非法注册,使正常考生无法完成网上报名。为保证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凡被他人冒名注册和错过网报时间的考生可于3月29日,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到日照市卫生学校实验楼三楼考务办公室办理现场报名。
(三)各区县将报名材料汇总后于4月7日送至日照市卫生学校进行复核。
二、报名条件及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1份(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证明》(加盖单位公章)1份(附件2)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执业证书原件考点审核,资格证书原件上报考区。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医学 全在.线提供、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执业证书原件考点审核,资格证书原件上报考区。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 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1份
(6)《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19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