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玉林考点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加强考务管理,确保顺利完成玉林考点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任务,现将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实践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至15日。
2、考试地点:
(1)临 床 类: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2)口 腔 类: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3)公共卫生类: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中 医 类:玉林市中医院(壮医除外)
(5)壮 医: 广西壮医医院
(二)医学综合笔试
1、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按照《 法》、《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各县(市、区)只受理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报名,非辖区内考生一律不予受理。
(三)未取得 或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必须提供其在辖区内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截止至报考当年综合笔试开始)。
(四)中专、专科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或本科学历报考 医学 全在.线提供,必须在2012年9月14日前已备案,并提交备案登记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2013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至3月17日(逾期关网);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0至4月10日。由于玉林考点考生人数多,为了保证考生信息的审核、确认和上报时间,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辖区内考生抓紧时间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工作。
玉林考点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安排(星期六、日休息):
3月20日至27日:市直各单位、玉东新区、玉林城区的考生;
3月28日:福绵区、玉州区;
3月29日:兴业县、陆川县;
4月1日:博白县;
4月2日:容县;
4月3日:北流市。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由单位统一到我局医学考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医考办”)审核确认;各县(市、区)考生到执业所在地卫生局审核后统一报我局医考办复审后确认;玉林城区其他考生直接到我局医考办审核确认。
四、报名程序
(一)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lindalemus.com/wsj/)进行报名。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并签名,作为申报材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料一并上交。
(二)核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原件退还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本人近6个月小2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数码照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5kb-40kb之间,在网上报名时将照片上传;同时上交同底相片2张(用小药袋装好并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工作单位)。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必须含照片页、执业地点、范围页、变更项目页以及定期考核页。
6、考生试用或聘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7、考生本人备案登记表。
8、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省外中专学历),其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
9、2001年以后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考生申请表以及各种证件、证明等复印件、表格纸张一律提交标准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核验相关证件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验证人印章。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 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3〕410号)精神,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 实践技能考试:
1、临床类、公共卫生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每人160元;
2、口腔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类每人130元。
(二)医学综合笔试:
1、 :160元;
2、执业助理医师:150元。
六、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事项
2013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与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同步网上报名,同步组织实施。主要是针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具备《 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单独命题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报考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及其他相关事宜,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13〕10号)的要求执行。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七、其他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颁布〈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大纲)精神,2013年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部分将实施新大纲,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玉林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