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申报2013年下半年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医政(2013)110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申报2013年下半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2013〕2号)和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2013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3年下半年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二、申报起止日期
(一)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2013年5月1日至20日。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5月22日。
(二)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2013年5月22日9:00--5月29日18:00。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3年5月30—5月31日。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地址:田贝一路21号大院,联系电话:25162454)负责具体申报受理事务。
三、申报程序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已建立立项用户的单位,按项目申报要求及流程(见附件2、3)进行网上申报。未建立立项用户的单位,申报新项目,须先填写《行政用户单位信息采集表》(附件4),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申请单位代码及密码。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科教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合格后提交材料。具体申报要求及流程见附件5和附件6。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的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和深圳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每年度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半年申报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请考虑实际办班时间(不宜过长),合理申请学分,即:省级项目每6小时授予I类学分1分,市级项目每5学时授予Ⅱ类学分1分,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二)各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须按要求用A4纸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以网上申报为准(注:省级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请直接打印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字。申报工作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无报送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五、其它事项
从2013年起,所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前须在网上进行登记,举办后须在网上进行执行情况反馈(网址:http://www.91huayi.com/publish/),对于没有按要求登记、反馈的项目不予备案,其授予的学分不予审核通过。
附件:1.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联系人:委医政处 王金花,电话:25531457;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周玮,电话:25162454,邮箱:smec@vip.163.com)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