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各直辖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批复》(卫医考委发〔2013〕1号)精神,现将医学综合笔试新疆考区各类别考试合格线下达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合格标准
(一) 自治区级医疗机构合格线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0分,少数民族130分;
2. 口腔 :341分,少数民族335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5分,少数民族178分;
3. 公共卫生 :320分,少数民族260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5分(无少数民族考生);
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 :340分,少数民族281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5分(无少数民族考生);
5. 中西医结合 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354分,少数民族330分;
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 :因人数少,仍执行国家合格线35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因人数少,仍执行国家合格线18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 因人数少,仍执行国家合格线303分;
7.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 :372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7分;
8.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 :372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7分;
(二)地州级医疗机构合格线
1. 临床 :339分,少数民族255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69分,少数民族112分;
2. 口腔 :328分,少数民族270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4分,少数民族135分;
3. 公共卫生 :320分,少数民族230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5分,少数民族111分;
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 :330分,少数民族281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分,少数民族184分;
5. 中西医结合 :353分,少数民族310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90分,少数民族170分;
6.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 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31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