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京继委办发〔201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北京市2014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2014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2014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2013年7月15日—8月20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2月31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cmegsb.cma.org.cn;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bjcme.haoyisheng.com。
网上申报的同时,要求申报单位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申报国家级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申报市级新项目需报送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4年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
三、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须加盖公章报送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一式一份)。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经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外)。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或进行了网上申报而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要求
(一)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带头人,负责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其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曾经担任过项目的授课任务,当年申报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别不超过2项。
(二) 项目主要授课教师应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护理项目可适当有部分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担任授课。
(三) 项目举办单位要具备师资、场地、教学设备及开展培训工作的经验。
(四) 教学总学时数应是理论学时、实践学时之和,学员报到、开幕式和闭幕式等不计入总学时。理论课按3小时计1学分,半天按3小时计算,1 天按6小时计算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教学讨论时间不得超过理论讲授学时数的六分之一。
(五) 远程方式举办的项目每项所授学分最高不超过5分,面授项目每项所授学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六) 每个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七)同一名称项目只能申报1次(国家级或市级)。
五、2014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两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新项目和部分备案项目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4年1月中旬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4年4月10日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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