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告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个人在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lindalemus.com/wsj/),按要求如实填录信息上传照片,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报所在医疗机构进行初审,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资格审核确认:
(1)单位审核、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8日
各医疗机构初审后,统一持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辖区卫生局医政科(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如考生个人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的医学.全在.线.提供.,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2)考区复审时间:2013年4月8日以后(具体时间见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按规定的时间统一到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卫里19号2楼)办理考生报考资格复审工作。
二、考生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 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表》。
凡须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其原件均由所在的医疗机构及区、县卫生局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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