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
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符合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的基本要求,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形式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习满三年可申请参加传统医学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指导带教老师必须是在宁夏范围内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中医 。
(二)报名程序
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经户籍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审核,向所在市卫生局申请报名,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对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考试条件的,交由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复核;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向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说明理由。
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执业所在地的市卫生局填写审核意见。
在非户籍地跟师学习人员,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出师考核申请
(三)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市卫生局也可统一采集);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历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
7、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申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 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二)报名程序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经户籍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审核,向所在市卫生局申请报名,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对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考试条件的,交由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复核;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向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说明理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市卫生局也可统一采集);
4、申请人所在县(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县(区)的中医类别 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6、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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