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01号)规定,为做好我县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我县现场报名时间确定为2014年3月20日—3月28日(休息日不上班)。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和照片上传。请广大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自行上传好照片(免冠白底证件照)。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
资格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
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2.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
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考试费用
临床、口腔、公卫
300元,助理230元。中医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蒙医、藏医等专业)
302元,助理232元。考试费用在审核合格后缴至卫生局医政股,市卫生局开具总发票,我局不单独开具个人发票。
四、考试时间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日—7月15日,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
: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报名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现场审核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即时退还);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合格证明;
5.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单加盖单位公章);
6.执助报考执师的,提供执业助理资格证与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即:教育厅学历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省中专学历一律不承认;
8、凡民办学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和卫生部同意办学的批文;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乡镇卫生院人员报考乡镇执助须签订报考知情承诺书,村卫生室人员报考乡镇执助须从乡镇卫生院报名,且要签相关协议。
六、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县城梅河路大转盘西侧),咨询电话:8678720、8662737。
各单位负责考务人员按要求做好预审核工作,每人一份档案袋装好贴上封面,并按时间表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