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医考字〔2014〕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和江西省卫生和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范围
凡在我市辖区内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医师、助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类别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 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分为临床类(含放射、麻醉、B超、心电图等从事疾病诊断、治疗的医学专业)、口腔类(不含技师)、公卫类、中医类(含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中西医结合)。
考生必须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类别报考。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
三、报名资格及材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同时,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查询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和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与时间、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17日。由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lindalemus.com/wsj/)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并同时上传彩色白底照片,网报成功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3月18日至4月1日,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请考生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它报名资料,先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校对确认。考生报名资料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统一收集汇总后,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送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下称“市医考办”)进行复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具体事宜可咨询市医考办(电话:8252311)。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由所在单位集中统报交市医考办审核确认,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市医考办咨询报名信息,由考区审核。
3.现场确认地点:市卫生局学会办(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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