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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2015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工作指南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3/12 字体:

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海珠区报名工作指南

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考生:
为做好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01号)的精神和广东考区、广州考点有关报考工作的安排,制订海珠区有关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考试日期和时间
1.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
请注意今年网上报名的变化:1、2015年广东省不开设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2、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凭《通知单》尽快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手写签名由报名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于4月10日24:00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1),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50kb-120kb),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现场审核期间内,考生应按规定提交纸质报名材料。3、考生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模式,考试费缴纳在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考区审核后进行,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提供统一缴费链接;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5);5、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要求,考生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须按2014版执行,详见附件清单。
注:网报结束后上述工作未完成者,不予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提交的材料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请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按《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安排表》(见附件)的时间到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海珠区宝岗路宝龙直街7号之五二层,电话:84392979)提交报名资料。逾期恕不受理。
2.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5年7月1~15日(以准考证为准)。
3.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考资格条件
1.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
2.考点将继续加大查处违规挂靠考试行为的力度。对于违规挂靠考试的考生或机构,如经核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严厉处罚。其中给予考生处罚最高可取消当年报考资格、之后两年内不允许再次报考。
3.如有最新的报考资格规定出台,考点另将及时公告。

三、现场报名工作安排
现场报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将考生报考材料送至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海珠区宝岗路宝龙直街7号之五二层)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现场不接受考生单独报名确认。

四、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一)直接报考 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要求。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3、应加盖考点审核合格意见及考点公章。
      4、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其他报考材料保持一致。
      5、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时应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毕业时间等。
      2、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
      3、持《中专自考毕业证书》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同时间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4.1  入学时为军人身份的复员或转业、退伍军人,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复印件;
         4.2  军队学历为大专及以下学历,应提交原入学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
         4.3  军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说明: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
      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保证在4月30日前为可在线验证状态。
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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