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报名地点定在巴彦淖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巴彦淖尔市卫生局),一楼大厅。(新区气象局东侧,河灌局西侧,乘7 路车至气象局下车)
三、考生需按照试用期单位所在的旗县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各旗县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过期不候:
3 月31日上午: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
3 月31日下午:乌拉特后旗、五原县
4月1日上 午:磴口、杭锦后旗
4月1日下 午:临河区
4月2日全 天: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小二寸白底照片三张,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期考核证明》(助理报考执业)、《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应届生报考);
6. 考生试用(或实习)所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 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9.以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届考生,须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若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审核,须本人出具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现场审核。
2.考生现场审核必须上交本人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发生错误,而造成报考失败等后果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现场审核需缴纳考试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3〕92号)文件通知,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考试费用共计46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共计350 元。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考。
各旗县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考生、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考生,请务必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现场确认,以免延误考生报名而不能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478-8762018(西医类别) 0478-8762017(中医类别)
附件:
巴彦淖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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