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7号公告(附后)精神,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至3月20日,相关公告和文件可查询浙江卫计委信息网,按照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考生资格确认,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2014年3月30日至4月2日。(审核时间安排另附)
二、资格确认地点:海宁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内,卫生局医政科401房间。
三、提交材料及其它考试事项:与附后公告同
需要注意的是: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在空白处签字并手写承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再进行修改‚了解并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照片右下角单位盖医疗机构公章。试用期考核证明的试用单位(或注册单位)、报考单位及公盖单位必须完全一致。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的空白处,另1张单位留存);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5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附件1、2)。
四、试用期合格证明由各医疗机构填写,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必须按照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上的完整填写;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提交“机构试用证明--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6,并在2015年8月31日前统一提交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
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5。
希望各医疗机构领导重视,严把准入关,及时通知到相关人,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在打印出来的报名成功单上签字,各单位初审盖章后集中到卫生局(钱江西路82号)401室进行资料审核。
报名咨询电话: 87017313
海宁市卫生局
2015年3月23日
附件1: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7号)
附件2:
资格考试应届毕业学历、学位证明
附件3:机构试用证明
附件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备注(再次提交):2015年8月31日之前再提供附件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从2015年3月到2015年8月。)
附件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6: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7:2015年医师资格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更多 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