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相关单位:
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 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二、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 执行相同合格线,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 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临床类别 资格时,限定在相应专业岗位(院前急救、儿科)注册。加试成绩未计入总成绩的情况下,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已经达到当年临床类别 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授予临床类别 资格证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 资格。
四、通过加试达到当年临床类别 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的 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五、凡是参加国家加试考试并已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未通过国家线,只能以未加分的分数再次享受新疆线优惠政策。
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获得资格人员及注册情况进行复核。凡未在规定岗位执业的,不予注册,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院前急救、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儿科专业加试定于2015年9月13日17:00-17:30进行。
(二)申报考生须按照要求填写《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下载)
八、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尽快通知本单位符合上述要求并且已经通过2015年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并于2015年8月5日前将考生《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的纸字版和电子版上报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医政处。
医师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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