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人员范围
1.截止申报当年12月31日,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四、五、六类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团场及不在师部所在地的师属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5.在师及以下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专业技术工作的;
6.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7.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称者;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会计、统计、经济、审计、体育教练员、播音、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文学创作、玉石雕刻和鉴赏、民族服装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9.任现职以来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以留学证明书或签证为准);
10.任现职以来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外文专著、译著的,民考民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汉文专著、译著的;
11.取得非本民族语言文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12.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人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农业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兵团学术技术带头人;
——师级拔尖人才(以文件为准);
13.近五年每年有半年以上(含半年)在野外从事农(牧)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通用航空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14.参加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中、长期)学员,在特培期间或特培期满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15.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于职称外语B.C级考试;
16.参加BFT考试,高级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中级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B.C级考试,初级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C级考试;
17.有本民族语言且在民语中学初中、高中毕业的少数民族,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HSK中国汉语水平”考试,9-11级成绩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6-8级成绩合格者,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18.从兵师两级机关调动到各类企事业单位,自调动当年起工作三年之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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