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166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8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我省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请将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完成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参加考试人员发放由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通知书将签注“达到我省合格标准”,分别由省、设区市职改办加盖印章后发放,不再另行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