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学 分 |
备 注 |
1.由单位组织的自学并写出综述 |
1分/2000字 |
每年最多不超过5分 |
2.科研立项 市、州级课题 县(市、区)级 课题 |
5—1分 4-1分 |
以排名依次递减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
3.科技成果奖 市、州级奖
县(市、区)级奖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一等:8--1分 二等:6--1分 三等:5--1分 一等:6--1分 二等:5--1分 三等:4--1分 |
以排名依次递减 |
4.发表学术论文 国外刊物 国家级刊物 省级刊物 市州级刊物 内部刊物 |
10分--8分 8分--6分 5分--3分 4分--2分 2分—1分 |
以排名依次递减 个案报告、论文摘要按以上级别降一级授予学分。 |
5.出版医学著作 |
1分/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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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 |
1分/3000字 |
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
7.发表医学译文 |
1分/1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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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针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学术会议、专业技术培训、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等 |
主讲人2分/每天 参加者1分/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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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专业技术培训、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等 |
主讲人2分/每天 参加者0.5分/每天 |
全年该类学分不超过10分 |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 |
主讲人1分/次 参加者0.2分/次 |
全年该类学分不超过10分 |
11.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经考核合格 |
6个月以下4分/月,6个月及其以上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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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级继教项目 |
按市继教办公室审定的学分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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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标准中的第9和10项学分全年总计不超过10分。
2、学习经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期刊、音像、光盘等刊载的有关四新自学资料,经主办单位考核,按相关规定授予学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3、接受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参加编制远程教育课件的,按相关规定标准授予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