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厅直各单位:
根据黑人保发〔2010〕6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9月2日—9日;省四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二、评审时间
9月13日。
三、有关问题
(一)有关学历、执业资格、支农工作、论文、《评审表》等相关要求仍按黑人发〔2008〕130号和黑卫人发〔2008〕427号文件执行。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并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视为具备规定学历,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2009年度(2008年8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应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省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参加2010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可向市(地)或省直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