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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2010/8/10 字体:

(四)同级改职要求

申请同级改职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同时需考取中级职称后方可申报高级同级改职。

对同级改职人员的评价,应以在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要依据。

在晋升原职称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五)法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今年开始纳入省卫生系列评委会评审。

(六)各地、各部门在职称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过去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 评审材料目录表

2.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3.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4.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5.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6.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时间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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