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当年年底年满 50周岁以上的人员。
(十)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外语考试期间 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十二) 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十三)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辖市人事局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人事厅审批。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三、职称外语考试的语种、专业类别、等级、对应级别和有效期等有关政策,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 [2005]12号)执行。
从 2007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医古文考试,古汉语考试仍由我省统一组织。
河南省人事厅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