⒍使用“山东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呈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将呈报人员《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及呈报人有效学历复印件、各申报单位《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用与岗位设置情况审核表》分别集中装订成册,与送审报告1份一并呈报(按前述要求盖章);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⒎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0]235号)的规定执行。
三、有关表格填写要求
㈠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所有申报材料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
㈡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必须使用法定全称(即与单位公章相同)。“所从事专业”须按《山东省高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附件3)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在目录中无完全对应专业,可按相近或上一级专业名称填写。
㈢“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有效学历专业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后学历须满三年。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大专(中专)专业证书不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㈣“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
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㈥“科研课题、成果”栏的填写:
⒈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课题、成果和奖项;
⒉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⒊“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⒋“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主要完成人指前5位人员。
㈦“论文、著作”栏的填写:
⒈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
⒉必须是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医学专业报刊上的论文,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⒊“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⒋“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文章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⒌“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㈧《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中的“倾斜项目”,系指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可以适当倾斜照顾的项目,如“援藏”、“援疆”、“援外”、“援川”、“卫生支农”等。
四、关于破格晋升问题
⒈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申请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应符合省人事厅《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标准要求方可申报。
⒉为统一评价标准,增强评审可比性,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今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申请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须参加我厅统一组织的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关于报送高评委专家信息库问题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按《关于填写和报送我省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的通知》(鲁卫人函【2009】23号)要求,认真核对并更新相关信息,更新完毕后及时报送至厅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专家信息变化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不及时的,在遴选高评委专家时一般不予考虑。2010年度本人或直系亲属申报评审或评审时间不能保证的专家,请各单位予以专门注明。医.学全.在线
六、工作要求与纪律
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职称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媒体、宣传栏、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卫生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政策、信息与工作要求,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申报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要求。
㈡各呈报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要求,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规定组织好申报推荐与评审材料的填写、审查和报送工作。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单位)对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问题的评审材料,坚决不予呈报。呈报部门(单位)要按规定时间派专门工作人员将评审材料一次性报齐,申报人本人报送的评审材料和补充材料,厅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一律不予接收。
㈢为维护申报、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呈报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示制度,实行单位申报推荐全过程公开,将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主动公开单位职称受理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以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咨询答疑。对举报反映评审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对在申报推荐和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七、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市卫生局及省直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前派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厅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17号(山东省红十字会介入医院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爱文、武新汶,0531-67873171、67876261。
附件:1.
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 2.
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用与岗位设置情况审核表 3.
山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4.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5.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 6.
关于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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