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现资格以来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 | |||||
一、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 | |||||
论 文 标 题 / 著 作 名 称 |
作者 |
发表时间 |
刊 物 |
刊号、 |
刊物主办单位/ |
医学全在.线提供
|
|
|
|
|
|
注:1.在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所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任务而撰写的,且在申报当年8月31日前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填入本栏并提供相应材料。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项目、任务无关的论文、著作不填。
2.以先论文后著作顺序填写,均应填写刊号。著作如系专著,免填“刊物名称”栏;如系专章,将著作名称填入“刊物名称”栏。
二、学 术 会 议 宣 读 的 论 文 | |||||
标 题 |
作者名次 |
宣读时间 |
会议地点 |
举 办 单 位 | |
|
|
|
|
| |
三、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含未发表但提交评审用) | |||||
标 题 |
何时解决何技术(专业)问题及效果 |
撰 写 时 间 | |||
|
|
|
注:1.在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宣读的论文填入本栏,并提交论文宣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2.“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主要要求申报工程、农业、卫生技术系列的人员填写,其他系列(专业)资格条件无此要求的不必填写。
本人承诺:本人对本《评审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不真实之处,愿意接受包括撤销资格等处理决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工 作 负 面 情 况 说 明 | |
申 报 人 负 面 情 况 |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中如曾出现下列情况,请在选项前面打√: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
申报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 |
|
负面情况的意见 |
(公章) |
注: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各栏。若对获现资格以来出现的过错隐瞒不报,评前公示阶段受举报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评后受举报查实,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获得的资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2.“申报人负面情况”栏文字说明,要求申报人对工作中出现的过错作出具体表述。例如勾选“论著一稿多投”,须列明哪几篇论著投于哪些刊物、发表时间等。
3.“申报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栏应如实填写出现过失的原因、处理方式及本人的认识。
4.“单位意见”栏由单位人事部门针对申报人工作作风、态度、过失因果等,公允加具对其负面情况的意见,如对申报人未填报的负面情况亦一并列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