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 新项目申报程序
1.2010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仍分别按学科和属地管理。各医学院校、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一级医药卫生学科学会和省辖区内的驻军、部属单位等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市(州、地)级以下单位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向所在市(州、地)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申报,经市(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各医药卫生学科分会,按学科向省一级学科学会申报,经省一级医药卫生学科学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申报2010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按要求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用 A4纸打印。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
㈡ 备案项目申报程序
已举办的2009年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2009年国家级备案项目或省级备案项目),如拟在2010年继续举办,可进行备案项目申报。
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拟申报单位需将进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网上汇报,只有完成网上汇报后,才能进行网上备案项目申报,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0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
申报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需提交《2010年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4)、《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5)及项目使用的教材、项目总结、考核试题、项目日程安排和学员名册等资料,参照本文件有关规定和新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五、项目申报时间
㈠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至9月1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至2010年1月5日。
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2次申报,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09年8月1日至9月15日;第二次申报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10日
㈢ 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六、项目的公布
㈠ 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09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08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09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09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备案项目时,注意适当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㈡ 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分别为2010年元月初及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