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考评 | |
发布日期:2006-01-01 | |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从 2001年起,初、中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高级技术职务资格,仍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人事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
1 、 报考临床中级资格的学历条件是:
(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 任医师职务满 7年。
(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 从事医师工作满 6年。
(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 从事医师工作满 4年。 医学 全在.线提供
(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从事医师工作满 2年。
(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 、报考预防医学、药学、护理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条件:
(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 (药、护、技 )师职务满 7年。
(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 6年。
(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 4年。
(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 2年。
( 5)取得相 应专业博士学位。
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有关的具体问题可以到我厅政工人事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