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人发 [2005]3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人事 (人事劳动 )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予以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五日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营建人才流入区,保证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地评价人才,建立公平有序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 [1995]l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内政字 [2004]194号 )和国家人事部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 一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事厅是自治区政府综合管理职称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按各自职责分别在自治区和www.med126.com盟市人事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
( 二 )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自治区人事厅按专业组建,并指定其办事机构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 三 )自治区人事厅建立并逐步完善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专家库,其人数应达到各专业评委人数的三倍以上。每届评委会成员从评委专家库中产生,并从中选定主任委员 1人,副主任委员 1--2人。评审委员会每年进行调整,调整的人员一般不少于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一。
( 四 )各盟市、区直各单位向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推荐评委。推荐的评委要求学术地位高、专业知识面实践经验丰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并在自治区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 五 )各专业高评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范围、程序和自治区统一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审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 六 )评委会的组成人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但出席会议人数不得少于九人。其中:正高级评委会的成员均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评委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无正高级资格的专业评委会成员全部由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级评委会中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七 )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按专业、学科分组评审,各组成员经充分评议讨论后,向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汇报讨论结果,并经过全体评委讨论后表决。
( 八 )各级评委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评委职责,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申报人员,保证评审质量。
( 九 )自治区直属单位原则上不设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相应的高评委员会代评。盟市不设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专业,由盟市人事部门出函委托自治区相应的高评委员会代评,材料同高级评审材料一并报自治区人事厅。
( 十 )凡学术、技术力量雄厚并在某一专业处于自治区领先地位又具备设立评委会条件的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可向自治区人事厅申请设立相应专业的高级评审委员会。
( 十一 )盟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照自治区高级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范围
( 一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关系、户籍不在内蒙古而来内蒙古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地区人事部门审核后也可申报评审。
( 二 )行政机关从事蒙古语翻译、审计 (考评结合 )和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侦察、国家安全机关从事技术侦察的人员,经所在单位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申报材料
( 一 )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经单位同意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详细、准确地提交下列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一份。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评审结束后由盟市、厅局人事部门存一份,本人档案存一份 )。
3 、连续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4 、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 (进修、培训 )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及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5 、对照评审条件,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能力、水平、业绩有关材料,包括成果及奖励证书、证明、鉴定书;代表本人实际水平的学术 (技术 )或专业论文、著作,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
6 、任现职以来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7 、《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 (粘贴近期免冠标准一寸正面照片一张 )。
8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十五份。
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和《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以外,其它材料按目录顺序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
( 二 )填写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必须用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2 、填报学历,应以国家和自治区承认的学历为准。
3 、填报个人简历,须与本人档案记载相符。
4 、两人以上 (含两人 )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及所获奖励,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
5 、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注明字数、发表日期、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