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放射卫生专业
(一)副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全面掌握电离辐射剂量学、放射生物学、放射毒理学、放射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核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放射损伤(含放射性疾病)防治、放射卫生防护、放射卫生监督、职业病诊断与治疗的基本原则。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劳动卫生职业病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法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学等相关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常见放射性疾病有关的内科学、眼科学、神经科学等临床医学知识。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放射卫生工作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管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a)能制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工作计划,协调实施,组织效果评价并指导改进;能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培训,并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能进行放射性疾病的诊断与放射性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能较好解决放射性职业危害评价及放射损伤诊治工作中较复杂疑难的问题,参与组织突发性放射卫生事件的调查及应急处理。
(b)掌握放射卫生人体检测检验仪器的使用及结果评价,掌握放射性疾病诊断、鉴别诊断,掌握放射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
(c)具有协助上级医师进行科室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经常参加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健康教育活动、放射卫生学评价。
(b)担任主管医师期间,参加专题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并撰写书面专题工作总结报告2份。
(2)带教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做专题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有指导或带教1名下级专业员的能力和经历。
(3)科研
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担任主管医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作出受到业内人士认可的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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