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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产科评分标准(试行)
更新:2011/2/15 字体:

科研与教学

100

 

 

20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查有效期内的相关聘书。学科多人担任职务,查具有最高职务任职1人

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1分;省主委4分,副主委3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查杂志编辑部颁发有效期内的聘书,查具有最高职务任职1人

SCI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常务编委3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常务编委2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或编委1分。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查5年内有关资料

国际性学术会议得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2分,省级学术会议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1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查5年内有关资料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22

科研
项目
(16)

国家级项目

12

查5年内有关资料

有3项以上得12分,每少1项减4分。

 

部(省)级项目

4

查5年内有关资料

有4项以上得4分,每少1项减1分。

 

23

临床方向的
科研
成果
(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

查5年内有关资料

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查5年内有关资料

围绕产科相关问题的SCI收录论文每篇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Med杂志得1分;核心期刊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5

查5年内有关资料

每项发明专利得5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

学生
教育
(14)

本科生教学

4

查5年内有关资料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查5年内毕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数量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10人、硕士生≥10人,得满分。

 

25

继续
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查5年内获批文件、项目开展记录情况,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不同项目可累积计分,培训班以讲学材料和学员签到表为准

国家级一项次得6分,省级一项次得2分,市级一项次1分;举办培训班1次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查5年内培养规范化医师人数、合格率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6

编写
教材
(5)

五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或产科专著

5

查5年内有关资料,查本科室在教材编写组任职最高1人

主编得3分、副主编得2分,参编得1分。

 

产科疑难、重症和急症疾病标准
一、疑难疾病标准
需要内、外科会诊,需要科室讨论的病例,例如妊娠期发热待查、妇科恶性肿瘤保留生育功能后妊娠等。
二、重症疾病标准
严重危害母亲或胎儿健康的疾病或情况
1.严重产科并发症与合并症:如重度子痫前期、早发型子痫前期、子痫、HELLP综合征、重度妊娠期胆汁淤积症、早产(≤32周)、前置胎盘、前置胎盘大出血、凶险性前置胎盘、近足月完全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盘植入、复杂类型双胎(双胎输血综合征、双胎一死一活、双胎发育不均衡、双胎之一合并畸形),三胎及以上多胎。
妊娠合并巨大子宫肌瘤,妊娠合并严重子宫畸形。
产后出血≥1000ml、严重软产道裂伤、先兆子宫破裂及子宫破裂、 忽略性横位、脐带脱垂、肩难产、羊水栓塞、严重感染、晚期产后出血、疤痕子宫放弃胎儿引产。 医学全在.线提供
2.严重内、外科合并症:
1)妊娠合并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白血病、再障、重度血小板减少症、严重贫血等);
2)妊娠合并心脏病(风心、先心、冠心、心脏病换瓣后长期抗凝者、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3)妊娠合并糖尿病(有并发症者);
4)妊娠合并甲亢危象;
5)妊娠期急腹症(指卵巢囊肿蒂扭转、子宫肌瘤红色变性、急性阑尾炎肠梗阻、胆囊炎、胃穿孔、腹膜炎、肾结石、胰腺炎等);
6)妊娠合并风湿病(SLE及干燥综合征等合并器官损害);
7)妊娠合并急慢性肾功能不全;
8)妊娠严重肝病(合并肝硬化、妊娠期急性脂肪肝、重症肝炎);
9)妊娠合并呼吸系统疾病(重症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哮喘持续状态等);
10)妊娠合并神经系统疾病 (脑血管意外、多发性硬化、格林巴综合征、脑炎、各种原因引起的颅高压等);
11)产科各种部位栓塞。
三、急症标准
包括未足月胎膜早破,胎位及分娩异常,胎儿窘迫等,不包括正常足月临产和足月胎膜早破。
按上述定义,产科疑难急重症在产科住院患者中所占比例应该≥30%。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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