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高级职称
资讯
报名时间 准 考 证 考试查分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职称论文
专业
普通外科 妇 产 科 普通内科
全科医学 儿 内 科 急诊医学
口腔医学 麻 醉 学 更多专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四川 > 正文
关于立即报送2010年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紧急通知
更新:2011/4/28 字体:

    14.《医师资格证》、《医师注册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16.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单位聘用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7.尚未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中西医结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增报下列材料:

    ⑴有西医学历且参加“西学中班”学习,累计学习在一年半以上,并附结业证或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鲜章。

    ⑵现职任期内撰写有公开发表的中西医结合学术论文复印件两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有中西医结合著作(主编或编写内容达书中内容60% 以上)、或有中西医结合科研成果(系主研人员)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鲜章。

    (二)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资格评价的质量。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做到客观、准确地反映中医药技术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杜绝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业绩和水平,如发现弄虚作假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业绩和水平的现象,省中医药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委会有权取消该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

    2.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和局直属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相关语种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其它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基层锻炼表等)须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复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医线网站www.med126.com

    3.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印章须为红色,打印和复印字迹要清晰。除本文通知所附样表外,各种表格一律使用川职改办[1991]14号文统一制发的表格。

    (三)申报材料包装及报送

    1.申报材料内容应按要求顺序依次排列。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袋上均须贴《材料目录》(附件9),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2.申报材料须按专业分类,并在每个档案袋的《材料目录》右上角注明学科专业。分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中药生药学、中药药理、中药药学、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影像学等学科。

    3.各市、州卫生(中医)局和省厅(局)须按上述专业组填报《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单》(附件10)一份,同时报送。

    4.申报材料应派专人报送,当面点清,完备手续。

    5.漏报、迟报材料或未通知答辩人员按时答辩者,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

    6.材料报送时间:2010年9月13日至9月28日(见附件11)。

    四、答辩

    凡申报中医药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高评委会组织的相应专业组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高评委会评审。答辩要求按川中医药发[2010]7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对于本文规定的申报中医药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的人员,均从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开始计算,累计计算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三)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调离这类单位或地区后,不再享受有关倾斜与特殊政策的待遇。各类地区的界定范围详见附件。

    (四)评审经费。根据川价字费[1999]第265号文件规定,每位申报人需交评审费320元,上报材料时一并交清。

    (五)评审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评审未通过者,一律不复议,其所报材料均不退,请申报人员和单位妥善保留原始材料。

    (七)评审结果在四川省人事厅网页(www.scrs.gov.cn) 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页(http://www.sctcm.gov.cn)公示10天。

    (八)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5层 5-22室

    电话:(028)86746721 18908001665 

    联系人:张睿   刘晓蓉

 

附件:

1. 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推荐表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3. 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

4. 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范围

5. 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考核表

6. 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技术人员进修学习考核表

7. 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

8. 四川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

9. 材 料 目 录

10. 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单

11.报送中医药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日期

2010年

地区、部门及单位

上午

下午

9月13日

南充市

德阳市

9月14日

自贡市

广安市

9月15日

泸州市

遂宁市

9月16日

内江市

资阳市

9月17日

宜宾市

巴中市

9月20日

雅安市

甘孜州

9月21日

眉山市

绵阳市

9月22日

乐山市

达州市

9月23日

成都市

局直属单位

9月24日

攀枝花市

省级其他单位

9月27日

阿坝州

广元市

9月28日

凉山州

省级其他单位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山东济宁2012外科护理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准考
 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2015年高级实践能力考试
 辽宁201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核医学专业
 四川省雅安市关于做好2011年度放射医学技术
 甘肃省武威市2011年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广东省2013年中药专业主任中药(技)师资格评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