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评审纪律,精心组织实施
2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核准的评审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的部署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
25、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对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26、认真及时办理相关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等要求,对信访事项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山东省职称信访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表》及有关核实材料及时上报。
27、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职〔1997〕23号)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和《关于对职称评审工作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人员的处理意见》(滨人社字〔2010〕11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8、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总的安排是:8-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具体安排按《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2)的规定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相关材料须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的统一规范表格,请各县(区)、部门(单位)于8月20日前到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管理科(黄河四路、府右街交叉口,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01室)领取。
30、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系列(专业)中评委办事机构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坚持科学人才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
1、2011年度滨州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名单
2、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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