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2011年度淮北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卫〔2011〕42号
县区卫生局、人社局,省直驻淮单位,市直及其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卫人秘〔2011〕418号)要求,现就申报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皖卫人〔2006〕93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和农村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按皖卫人〔2006〕94号、皖卫人〔2004〕22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县及县以下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城市基层或农村卫生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淮办发〔2009〕17号)精神,实行评聘一致的单位要根据市人社局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严格按岗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
三、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2009、2010年笔试成绩合格3年有效、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因公出国任务者免考,免考人员需在附件1的备注栏内注明),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评审。
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从2010年起,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服务一年以上,或在任期内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川任务。
五、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六、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双专科毕业人员,两个专科学历专业均为医学及相关专业,在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给统一监制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参照原省教委、省人事厅教成【1998】26号文件精神,计算学历取得时间:1998年7月1日以前的毕业生,从1998年7月1日算起;1998年7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从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下个月算起。
七、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材料及证件需报送省人社厅审查同意后方可报省卫生厅职称工作办公室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