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和卫生管理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晋升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按照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办发〔2008〕75号)规定执行。
请参考2011年考试信息:新疆关于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卫考发[2011]7号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6月6日
考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