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召开评审会议。到会高评委会委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方能举行评审会议。
(1)、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评审工作纪律,介绍上一次评审会议情况,讨论研究需要明确和统一认识的有关问题。
(2)、将专业组或同行评议组提交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分发给高评委会委员。
(3)、专业组或同行评议组向评审会议汇报同行评议评议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员(含专业给评议未通过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宣读答辩结论、专业组评语、排序(或给分)及表决结果、回答评委质疑,展示有争议人员的全部评审材料,让每个高评委会委员弄清每一个人的情况。
(4)、高评委会委员在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对照相应职务任职条件认真讨论、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各自在“一览表”上注记自己的初步评审意见。
(5)、高评委会对各专业组或同行评议组的评议情况进行回顾、检查,重点是掌握标准条件是否宽严适度,纵横向比较是否基本平衡,评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6)、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未到会委员不投票,也不能委托投票或补投票;临时聘请专家不参加投票。如有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认为情况不清楚,需要调查或补充材料的,暂不表决,作为“暂缓”人员处理;如遇表决结果因“弃权票”超过全体高评委会委员三分之一而未获通过者,高评委会可重新评议,在进一步了解被评人情况的前提下重新表决。对个别不宜在本次评审会议进行重新评议的人员,高评委会主任应向评委会委员说明原因,并在评审会议纪要内记载。
(7)、统计评审结果,宣读通过、未通过和“暂缓”人员名单。计算办法是:①高评委会委员总人数25人以下的,同意票占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才算通过。②高评委会委员总人数25人以上的(含25人),同意票占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3、高评办将表决结果填入评审表的“评审组织意见栏”,高评委会主任签字,填写评审日期,加盖高评委会公章(不行以高评办所在的厅局、部门、地区或单位代章);将评审结果录入GPMS数据库,并按“通过”、“未通过”、“暂缓”三种类型和同一呈报单位整理在一起的要求分别形成数据盘,将评审会议基本情况、评审结果及一些专项问题处理办法等写成“****”评委会第**次评审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四)、高评委会的评审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因特殊原因,不能保证一年召开一次评审会议的,应向省职改办说明情况。经省职改办同意,可委托省内外相应专业高评会评审。
四、 审批
(一)、各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必须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手续,由省职改办具体承办。各高评办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会议基本情况;收受材料人数;送评人数;参加答辩人数,其中优秀、合格、不合格人数,比例;评审通过、未通过和暂缓人数,比例;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办法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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