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转要求
医疗、预防、药学、护理专业相互之间平转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取得申报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从医、药、护专业平转医学技术高级资格、2008年后入学的,原则上应取得与医技类相应的专业学历。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转评要求
外系列专业资格转评本系列卫生专业高级资格,除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外,须具备经评审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与转评专业相一致的低一级资格,且聘任须满3年及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转评人员,外系列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病案、专题报告和论文所附原始资料等要求
为了更好地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从今年起,申报材料中的《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改用新版的《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申报人员提供的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本专业不同年度送审病案或专题报告、论文所附原始资料来源等材料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将统一组织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凡抽查核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者当年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单位原因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申报人员提供的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详见附件),并能反映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最高业务水平。
(七)科研课题和成果要求
以本专业科研课题或获奖成果作为破格评审条件申报的人员,除提供课题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外,应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在该课题中承担与本专业相一致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所作贡献的证明材料。课题鉴定(结题)及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科研课题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否则不能作为送审材料。高评委专家对科研课题的专业水平进行评价。
(八)晋升副高级资格前完成到城乡基层服务的要求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苏卫人〔2006〕12号)等有关规定,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规定服务时间的人员,申报时须提供《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院服务的补充意见》(苏卫办医〔2012〕58号),符合相关条件,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须提供由认定部门审核并出具的《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
(九)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聘用管理的通知》(苏卫人〔2011〕10号),专科、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申报和评审相应专业卫生高级资格,同时须取得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已取得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专业资格、拟晋升非社区卫生专业高一级资格的人员,需先报考或平转同级别非社区卫生专业资格,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