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开展201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
(一)培训对象: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一直受理。www.med126.com
(三)报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科目直接登陆培训院校网站报名(培训院校及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未涵盖的培训专业科目,可申报相关、相近专业)。
(四)报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报名时,要严格按照培训院校的要求,认真填报个人信息,以避免产生误差影响参加培训。
二、科目和方式
按照国人部发[2007]96号文件统一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时间共72学时(12天),其中,公需科目24学时(4天),专业科目48学时(8天)。
培训采取网络函授与网上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网络函授72学时(12天);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函授60学时(10天)和网上面授12学时(2天)。
培训实行单科结业制,每5年为一个培训周期,www.med126.com累计管理,具体学习时间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掌握,自愿参加。凡坚持参加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可获得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公需、专业科目合格证书。
培训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在一个培训周期(5年)内,每人只收取一次费用(2010年、2011年已报名并缴费的今年不再缴费)。培训院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核销全部或部分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