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平
目前,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工作(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笔者最近到一些基层(县及县以下的)医疗机构进行考察,了解那里的临床药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还存在的不少问题。譬如,名义上的临床药师基本上是应付检查的“杂役”,药库抽考是他,药房抽考也是他,ADR报告还是他;打印的处方分析明显没有资料来源,还缺乏分析日期(这样可以随时拿出来应付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健康网的“底”,如果网底是破的,如何能实现其服务大众的目的呢?
根据考察情况,笔者认为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推行临床药学存在的困难如下:
第一,缺乏有效的行政手段的助推。从上世纪80年代起到现在,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转型推进已经20多年了,许多热衷于临床药学的专家学者一直在努力耕耘,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一些大的教学医院和发达地区的医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目前我国众多的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药学工作依然处在起步阶段和倡导期。另外,临床药学工作仍然处在技术推广的阶段,缺乏有效的行政手段的助推。譬如对医疗机构需要进行临床护理、临床检验的单项验收,为什么就没有临床用药单项验收呢?
第二,医药界对临床药学尚缺乏认识。医院药学从药品供应管理向药学技术服务转型亟须得到医院领导者的认同,而大部分医师对此还漠不关心,临床药学工作举步维艰。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工作的推广,首先应该是扫盲(包括医院领导和全体医务人员),再是普及,然后才是提高。
实际操作中,笔者建议可以采取短训班的形式,对医院管理者、医护人员、药学人员培训合理用药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再通过专项检查等行政手段促使医院主动培训药师,使他们走入临床,指导用药。而现在的推广模式却正相反,是从对临床药师的培训开始。推行临床药学工作如果没有认识基础,就不可能有很好的效果。
第三,基层医院药学部门开展指导合理用药等临床药学工作时,缺乏人才和技术准备,药学技术人员的知识老化、技术“断层”,导致医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但是,这属于药学教育和医院管理的失误,而不是药学人员本身的过错。现在,有些大医院的专家到基层医院检查,只看是否有取得“卫生部岗位培训证书”的临床药师,这是很不现实的。首先,现有的培训速度不可能满足所有医院临床药师的配备。目前,全国有50个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每年可培训大约200余名临床药师;而全国一、二、三级医院近2万所,临床药师什么时候才能全部配备呢?其次,临床药师除了需要培训,更多的还需要在临床干出来,之前的药师不都是实践出真知吗?
第四,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药师的地位问题亟待解决。到目前为止,临床药师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并且这种培训学习,既不是执业认定教育,又不是学历教育,在临床药师没有法律定位之前,对药师们也缺乏吸引力。www.lindalemus.com再有,不同级别的医院临床药学工作内容是有区别的,按照现有的培训模式,大多都是针对专科临床药师(呼吸、肿瘤、感染等),不能适应基层医疗机构的需要。
此外,参加一次培训,药师往往一年不在单位上班,回来后又不能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而医生的外出进修,回院就能开辟医院新的经济增长点。相比之下,医院领导自然缺乏送药学人员外出培训的热情。
临床药师的培训办法、资质认定、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等等必须有法律定位,否则,临床药学工作就是一个“空中楼阁”。
在这方面,还有些问题需要考虑:现在医药院校的临床药学专业毕业生是否可以像医生那样,通过工作实践进行考核认定?临床药师如何分级管理?根据岗位不同(咨询药师、全科药师、专科药师)设置还是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设置呢?
以上种种问题,限制了基层医院临床药学的推行工作,而临床药学工作正是安全用药的保证,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士应认识到这些问题的重要性,推动临床药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
摘自《中国医药报》201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