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10.完善人才流动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升人才配置服务水平。研究各类人才依法自由流动的管理服务政策,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类人才之间的身份壁垒,突破人才流动中的地区、部门、所有制、身份、城乡等制度性障碍。加强人才政策协调,完善体制内外人才评价、吸引、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及其衔接,实现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11.引导人才向重点开发地区集聚。适应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辐射作用强的人才聚集区。围绕以乌昌经济区为中心的天山北坡经济带产业发展,打造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聚集区。围绕以库尔勒和阿克苏为中心的天山南坡产业带发展,打造石油石化、煤电煤化、太阳能、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传统特色优势产业人才聚集区。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打造交通沿线经济带、沿边开放经济带和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若干区域人才聚集区。完善人才向重点开发地区流动的政策措施,实施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战略,加快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区域人才资源共享,推动兵地人才交流合作。
12.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流动。完善促进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打牢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稳定发展的人才基础。实施“千名干部下基层计划”,每年选派3000名县以上党政机关干部到乡镇(街道)、村级组织(社区)挂职、任职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健全和完善“4211”工作机制,到2020年,累计选派10000名大中专毕业生和5000名优秀退伍战士充实基层。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艰苦边远地区行动计划”,每年组织300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牧等领域专业技术骨干,赴艰苦边远地区开展为期2至3年的工作服务。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选派工作。完善优秀人才下基层选派范围、途径、方式、待遇、评价、保障、激励的政策体系。改善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人才生活福利待遇,注重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职工工资性收入。增加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用)比例。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人才定期健康体检和休养制度。进一步完善促进南疆三地州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发展政策,加大对南疆三地州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开发支持力度。
13.支持人才到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发展。把为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提供人才服务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完善促进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确立其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方面与国有单位平等地位。抓紧研究人才到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创业扶持政策;有计划选派在职公务员到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挂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可一定期限内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在落户、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落实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社会保险政策。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到2020年,为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培养输送1000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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