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面试、论文鉴定(答辩)试行办法
为做好我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务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
凡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应进行业务面试和论文鉴定或答辩,其中:除县(市)级及以下申报副高级人员外,正常晋升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论文鉴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未满规定任职年限(不含临床医师类别)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论文答辩。
二、办法
(一)自我介绍
申报者应先向专业评议组成员简要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技术职务、主要学历、资历、专业等),时间限3分钟左右。
(二)业务面试
申报者应提交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内容包括:
l. 业务技术工作情况(含主要承担和完成的业务技术工作任务,有何专长,能解决哪些复杂疑难的业务技术问题,目前开展的业务技术工作的水平等);
2. 工作业绩(含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技成果、出版专著和开展业务技术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等);
3. 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含如何开展下一步的业务技术工作,重点研究和发展哪些学科领域等)。
面试时申报者根据总结要求的内容,简要介绍本人业务技术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和今后的工作计划。面试的目的在于了解申报者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考察他们分析、综合、判断和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专业评议组根据上述原则要求和申报者的业务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由申报者解答,或由专业评议组成员预先准备好试题(可以是综合性题目,也可以是病案分析等),由申报者抽题作答。根据面试的情况由专业评议组全体成员对其业务技术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作出综合评定,并给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