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中药主任药(技)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药副主任药(技〉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精通中药理论,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并掌握药物源 流,在中药学某方面有独到见解,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中药实际工作经验和熟练掌握中药有关操 作技术,如:中药鉴别、炮制、制剂、调剂、栽培等,有独特专长,对国内外本学科的技术发展有所了解。能全面指导本单位中药业务,能培养高级中药人才。
3、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要求
在担任中药副主任药(技)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 上(均第一作者)。
2、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限前两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第十五条 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西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西医结合主治 医师职务5年以上。
2、西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西医结合岗 位工作5年以上,担任中西医结合主治医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通过系统学习中医,掌握中西医理论,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中医各家学说,掌握本专业中西医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和进展状况,并能在实践中有所运用。
2、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疾病的辩证 论治,能用中西医两法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能负责组织和指导本专业的中西医结合业务,具有指导、组织本专业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做出一定成绩。能指导和培养本专业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或教学人才。
3、在继承发扬祖国医药学,从事中西医结合的实践中 有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