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省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应提供的材料和顺序
(一)单位应提供的材料(一份)
1、各市、州人社局、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2、各市、州人社局、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贵州省2012年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附件5),以及Excel制作的电子文档;
3、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各市、州人社、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人员材料公示报告及名单。
4、对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满2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满25年以上,现继续在县及县以下工作,需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为达到规定“放宽条件”的申报人提供经逐级审核的推荐专题报告和《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推荐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登记表》(附件9)。
(二)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不需装订的材料(可用拉杆活页文件夹列装)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①省级单位一式三份;
②市、州级单位一式四份;
③县(市、区、特区)级单位一式五份;
④破格申报评审对象,需在《评审表》上注明“破格”字样;
⑤为保证申报评审材料的严肃性,所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是省人社厅统一规定的16K制式表格。
(2)《贵州省2012年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查表》(附件6)一份(Word格式A3幅面打印)。
(3)《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业务技术工作量化细化登记审核表》(附件2)一份;
(4)规定的任职年限内每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不能提供原件使用复印件申报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及市、州卫生局或主管部门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