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中医类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稳定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业务技术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中医类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同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见川人社办发〔2012〕413号)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1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中须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式一份,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首页“拟评审任职资格”一栏须填写“基层卫生”。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一式一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对申报人所填写内容进行逐项审查,明确签署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公章,请务必在《信息表》中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 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总结一式一份。
4. 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材料 (主要指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经专门机构或部门鉴定并通过的成果证书等)复印件,所有的第一作者论文、论著须提供封面、目录、正式文章三部分内容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成果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同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申报人员应准备好论文原件供评委评审时抽查,参加答辩人员须在答辩时出示论文原件。
申报评审基层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聘期内在专业合法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同时提供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证明其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报告以及聘期内临床工作量考核记录。
申报评审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证明其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报告,同时提供聘期内临床工作量考核记录(附件1)。
5.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三十份。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据实撰写,要求内容客观、翔实、准确,文字精炼,不超过1500字。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主要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客观地反映卫生技术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推荐单位应按照附件4要求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未进行评分的,以零分计算。综合推荐材料应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每份综合材料前必须有《四川省中医类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推荐表(首页)》1份(附件2)。
6.现职任期内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一式一份医学 全在.线提供。
7. 本专业学历证书(取得本专业多学历证书者,需提交不同层次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8.《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内容要明确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继续教育手册编号、连续五年继续教育学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