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咸宁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3]44号
湖北省卫生技术(咸宁)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方案开展2013年咸宁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测试结果及时报省职改办审批。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规定,结合咸宁市卫生技术专业特点,现拟定湖北省卫生技术(咸宁)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一、测试组织领导
2013年度咸宁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医学全.在线提供,由湖北省卫生技术(咸宁)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次测试的组织协调以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测试对象
拟申报参加2013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咸宁)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副高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且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人员,均应参加2013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期间,因参加我省援外、援藏、援疆医疗工作队而不能到场测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医学 全在.线提供,经同级卫生、人社职改部门报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批准,可免于测试。
三、测试内容和方式
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卫生技术个人专业工作应该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卫生技术个人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卫生技术个人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测试方法。根据鄂职改办〔2008〕29号《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考虑到卫生技术专业种类众多、差异很大的特点,全市参评卫生技术副高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拟在评审之前采用答辩、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测试结果及使用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验证下发。合格证书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11、2012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参加2013年度评审仍然有效。
联系人:郑超
电话:0715-823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