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菏泽市职称计算机考试通知
菏人考函〔2013〕6号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科,中央、省驻菏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新增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78号)规定:
1、自2013年3月1日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新增4个科目(模块),增加科目(模块)后,其数量由原22个调整为26个。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2013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以下简称《2013版考试科目》)(见附件1)所列科目(模块)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2、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2013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须按《2013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14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根据《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有关规定,暂不参加考试或只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证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须将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证明、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书同时上报。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考试:
1、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
2、评聘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和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职务的;
3、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全在.线提供.;
4、50岁以上的。
2013年3月1日前,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5〕23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0号)参加考试并已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证书仍然有效。
2013年3月1日起,按规定需要参加考试的,须按照《2013版考试科目》和本通知要求选取科目(模块)。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遇问题,可与本人所在报名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