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要求
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评审材料由单位集中报送。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市人社局不受理未经旗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
2、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以及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原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的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与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人社部门的责任,坚决杜绝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自治区的职称政策和相对应的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准其参加自治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同时和申报人一起通报。
申报人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各专业评审条件”查询各专业的资格条件。
3、继续实行“双承诺”制度。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推荐表和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名确认,没有承诺的一律不得进行推荐或评审,评审通过的一律无效。
4、多环节公示,加强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评前材料公示和评后结果公示制度。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上墙进行公示。
(2)、各旗县区在上报材料的同时要将本旗县区所有申报人员的花名表在本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政府网进行公示。
(3)、全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上报自治区同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式;全市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评审前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式。
(4)、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束后,高级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评审结果,中初级的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评审结果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公示期不少于10天。
(5)、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评委会建设。更新建立高中级评委会专家库,提高专家候选人的广泛性、权威性、公正性和代表性,实行评委专家动态管理。建立中级评委会定期考核评估、初级评委会备案管理长效机制。对全市初级评委会进行集中清理备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32号)规定,今年我市继续更新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候选人,请各地区、各部门按要求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
(五)强化考试监督指导。加强对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职称考试评价机构做好试卷传递、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资格审查、考场管理、复核上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规章制度,确保职称考试安全和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职称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广泛宣传,强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做好职称信访工作,做到耐心解释政策,热心提供帮助,认真予以答复或解决。